蒸湘区人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主体:蒸湘区人社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机构职能信息 领导信息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简介、工作 寸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机构职能信息 机构信息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职能,以及机关名称、办公 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机构职能信息 内设机构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的名称及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策文件信息 行政规范性文件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或牵头起草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 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九)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八)及时公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或批准后,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公开向社会发布。《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第十七条政府规范性文件,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审议决定并签署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编制登记号,交本级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公布。第十八条部门规范性文件,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审议决定并签署后,编好文号,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策文件信息 其他政策文件 由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规划计划 工作总结和计划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性工作规划计划和成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伯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和专项资金信息 根据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进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对部门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区分处理,将不涉密内容公开。公开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 财 预 ( 2 0 2 1 ) 2 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 . 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 ( 国 务 院 令 第 7 1 1 号 ) 第 二 十 条 : 行 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七 ) 财 政 预 算 、 决 算 信 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 一 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 通 知 》 ( 中 办 发 ( 2 0 1 6 】 1 3 号 ) 全 文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全文。 《 财 政 部 关 于 推 进 部 门 所 属 单 位 预 算 公 开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 财 预 ( 2 0 2 1 )2 9 号 ) : 各 部 门 所 属 预 算 单 位 要 主 动 向 社 会 公 开 部 门 批 复 的 单 位 预 决 算 , 涉 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 《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市 县 预 决 算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 ( 湘 财 预 ( 2 0) 3 5 号 ) 全 文 。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行政执法信息 行政执法人员公示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包括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执法领域、执法证件编号等; 《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湘政办发〔2019〕53号) 《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湘政办发〔2019〕53号)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以及反映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等情况的行政执法信息,要在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主动进行事前公开。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行政执法信息 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等相关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十八)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数据开放意识,有序开放政府数据,方便全社会开发利用。”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行政执法信息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的年度工作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专项检查要实行年度数量控制,事先拟订检查计划,经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后按照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人事信息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招聘情况。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第二条: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新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须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第十二条:招聘公告统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也可以同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重大政策转载 重大政策转载 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网站要即时充分转载:涉及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有关部门和地方网站应及时转载。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业务事项 社会保险信息 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改务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阻木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指施及其实施情况, 《人力资诹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92号):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伯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筑、标准、经办流程,定期向社会披露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业务事项 促进就业 就业政策法规等公共就业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 taptap点点官网app 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二、统一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向社会公布本政府机关(指以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厅(室)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年度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在集中公布的基础上,各行政机关可自行通过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机关年度报告。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年度报告 蒸湘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00号)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00号)第三十六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公示或者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公示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管理和服务 高效办成一件事 “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新行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升行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集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全文。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管理和服务 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 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 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各地区要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本地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并全面楂理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事项,修订完善本地区政务服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管理和服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 蒸湘区取得行政许可或者经过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其变更、延续等情况。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00号)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00号)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行政许可或者经过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其变更、延续等情况。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管理和服务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息 蒸湘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0号)第三十二条:依法终止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原审批机关收回其《办学许可证》,向社会公示,并将终止办学的决定抄送同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管理和服务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督导评估 蒸湘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督导评估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事项类别 机构职能信息
事项名称 领导信息
公开内容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简介、工作 寸照等。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机构职能信息
事项名称 机构信息
公开内容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职能,以及机关名称、办公 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机构职能信息
事项名称 内设机构
公开内容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的名称及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政策文件信息
事项名称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公开内容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或牵头起草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 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九)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八)及时公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或批准后,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公开向社会发布。《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第十七条政府规范性文件,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审议决定并签署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编制登记号,交本级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公布。第十八条部门规范性文件,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审议决定并签署后,编好文号,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政策文件信息
事项名称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内容 由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规划计划
事项名称 工作总结和计划
公开内容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性工作规划计划和成果总结。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伯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财政信息
事项名称 财政预决算和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内容 根据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进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对部门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区分处理,将不涉密内容公开。公开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 财 预 ( 2 0 2 1 ) 2 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 )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 . 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 ( 国 务 院 令 第 7 1 1 号 ) 第 二 十 条 : 行 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七 ) 财 政 预 算 、 决 算 信 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 一 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 通 知 》 ( 中 办 发 ( 2 0 1 6 】 1 3 号 ) 全 文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全文。 《 财 政 部 关 于 推 进 部 门 所 属 单 位 预 算 公 开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 财 预 ( 2 0 2 1 )2 9 号 ) : 各 部 门 所 属 预 算 单 位 要 主 动 向 社 会 公 开 部 门 批 复 的 单 位 预 决 算 , 涉 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 《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市 县 预 决 算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 ( 湘 财 预 ( 2 0) 3 5 号 ) 全 文 。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行政执法信息
事项名称 行政执法人员公示
公开内容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包括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执法领域、执法证件编号等;
公开依据 《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湘政办发〔2019〕53号)
条款内容 《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湘政办发〔2019〕53号)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以及反映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等情况的行政执法信息,要在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主动进行事前公开。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行政执法信息
事项名称 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公开内容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等相关文书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十八)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数据开放意识,有序开放政府数据,方便全社会开发利用。”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行政执法信息
事项名称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公开内容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的年度工作计划。
公开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
条款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专项检查要实行年度数量控制,事先拟订检查计划,经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后按照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人事信息
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公开内容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招聘情况。
公开依据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
条款内容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第二条: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新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须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第十二条:招聘公告统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也可以同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重大政策转载
事项名称 重大政策转载
公开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
公开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条款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网站要即时充分转载:涉及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有关部门和地方网站应及时转载。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业务事项
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信息
公开内容 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改务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92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阻木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指施及其实施情况, 《人力资诹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92号):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伯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筑、标准、经办流程,定期向社会披露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事项类别 业务事项
事项名称 促进就业
公开内容 就业政策法规等公共就业服务。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事项名称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公开内容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公开依据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条款内容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
事项名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内容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
事项名称 taptap点点官网app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二、统一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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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
事项名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内容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开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条款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向社会公布本政府机关(指以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厅(室)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年度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在集中公布的基础上,各行政机关可自行通过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机关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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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
事项名称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年度报告
公开内容 蒸湘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
公开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00号)
条款内容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00号)第三十六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公示或者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公示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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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管理和服务
事项名称 高效办成一件事
公开内容 “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公开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条款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新行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升行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集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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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管理和服务
事项名称 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
公开内容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 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 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条款内容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各地区要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本地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并全面楂理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事项,修订完善本地区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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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管理和服务
事项名称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
公开内容 蒸湘区取得行政许可或者经过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其变更、延续等情况。
公开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00号)
条款内容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00号)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行政许可或者经过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其变更、延续等情况。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管理和服务
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息
公开内容 蒸湘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0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0号)第三十二条:依法终止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原审批机关收回其《办学许可证》,向社会公示,并将终止办学的决定抄送同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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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事项类别 管理和服务
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督导评估
公开内容 蒸湘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督导评估公示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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